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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论吴学》第一章 道德篇10  仲雍至德精神轨迹

发布时间:2021-09-09 00:44 来源:天下吴氏网
文/吴美福
        周武王伐纣灭商胜利,寻找谦让避位从关中西镇吴山壮奔出走的太伯和仲雍之后,见到周章在吴地称王,就封周章为“吴王”。
        历史上,对仲雍的事迹,由于泰伯和仲雍是兄弟两个,而且泰伯是长子,史书记载他们两人的事迹时往往放在一起,这样造成了以往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泰伯的身上,对泰伯的生平的探讨比较丰富,但专门谈仲雍的文章却很少。通过查找比对大量文献,对记载中的仲雍生平脉络进行梳理,最终却发现留给我们的仲雍形象,一个同样怀揣至德精神、有家国情怀、有丰富的治国经验的勾吴领导人仲雍的形象展现在我们面前。

         仲雍的早期形象
       关于仲雍的,是《左传》开始记载的:僖公五年记载,虢国大夫宫子奇说:“大伯、虞仲,大王之昭也。大伯不从,是以不用。”大伯即太伯,大王就是古公。这里宫子奇的意思是说,太伯、虞仲都是太王古公的儿子,太伯不从父命,未能继承王位。晋代杜预《春秋经传集解》卷12的注解说:“大伯、虞仲皆大王之子,不从父命,俱让适吴。仲雍支子,别封西吴。”这里的虞仲,不少学者认为就是仲雍。
        哀公七年,“大宰嚭召季康子,康子使子贡辞,大宰嚭曰:‘国君道长,而大夫不出门,此何礼也?’对曰:‘岂以为礼,畏大国也。大国不以礼命于诸侯,苟不以礼,岂可量也?寡君既共命焉,其老岂敢弃其国?大伯端委以治周礼,仲雍嗣之,断发文身,裸以为饰,岂礼也哉?有由然也。”子贡的回答清楚的谈到了春秋时人们对太伯和仲雍事迹的描绘:太伯是穿戴整齐,用周礼治理刚建立的国家。大伯死后,继位的仲雍改变治国的方式,不再单纯用礼教化,而是入乡随俗,效仿当地风气,断发文身。晋代杜预注云:“大伯周大王之长子,仲雍大伯弟也。大伯、仲雍让其弟季历,俱适荆蛮,遂有民众。大伯卒无子,仲雍嗣立,不能行礼致化,故效吴俗,言其权时制宜,以辟灾害,非以为礼也,端委礼衣也。” 杜预认为仲雍是创造“吴礼”与“吴俗”的实际情况结合起来治理吴国。
      《竹书纪年》卷下详细记载了仲雍三兄弟事情的原委,原来是古公认为季历的儿子昌有天命,所以想把皇位传给他,太伯和仲雍这两个哥哥为了成全父亲,也为了不影响季历的即位,来到了江南,最后到死也没有回到北方:“太王曰:‘吾世当有兴者,其在昌乎!’季历之兄曰太伯,知天命在昌,适越,终身不返,弟仲雍从之,故季历为嗣及昌。昌为西伯,作邑于丰。”古公明白地表示昌可以使周的基业发扬光大,在这种情况下,太伯和仲雍为了顺父意解父忧让位出走,离开岐周来到吴,即南方梅里。
     《逸周书世俘解》云:“王不格服,格于庙,秉语治庶国,籥人九终,王烈祖自太王、太伯、王季、虞公、文王、邑考。以列升维告殷罪。”按这里的意思,指武王克商后,把太伯、虞仲、伯邑考与大王、季历、文王的神主一起祭祀,向他们报告了殷人的罪孽,说明太伯、虞仲、伯邑考都有做国君的可能,所以武王把他们与大王、季历、文王同时祭祀。
        后来的孔子对仲雍也有评论。《论语·微子篇》中谈到逸民有伯夷、叔齐、虞仲、夷逸等七人,他评价说:“虞仲、夷逸,隐居放言,身中清,废中权。”他认为虞仲能逃世隐居,行为廉洁,抛弃权术。《论语》中孔子对泰伯有专门的评价:称仲雍为“逸民”,孔子应该是从不同的角度来考量兄弟两个人在历史上的功绩。《论语·泰伯》中孔子也许在他心目中,仲雍跟随泰伯隐居,放弃了继承王位,但他终身不后悔在落后地区生活,所以是著名的“逸民”,应该说是很了不起的。
       吴浩坤先生在《“太伯奔吴说”不宜轻易否定》(《历史教学问题》1991年第4期)认为:“按《穆传》与《纪年》等同出汲冢,是战国时的作品当无疑问。”
      从上述先秦各书来看,对仲雍这个人物的记载没有系统性,除《竹书纪年》外,大多是别人口里谈到的仲雍,并不是直接的史家描述,但仲雍这个人是真实存在的。事实不可否认:仲雍是古公的儿子,泰伯让出王位,带了仲雍隐逸了起来,而且终身没有再回到关中。让出王位具有高尚的道德,所以孔子称为至德;而仲雍尽管没有让出王位的必须,但他为了不拂父意,让季历继承王位不再有任何障碍,也隐居了,同样得到了孔子的好评。其二,泰伯将古公治周族的礼法搬到了吴国,而仲雍用入乡随俗的办法,改变了治理的方式,对国家政权的巩固和发展发挥出了更大的作用。他并没有放弃太伯用周礼治国家的办法,而只是调整了治国的方式。《竹书纪年》说是在“越”,《穆天子传》说是在“东吴”,历史的共识是在今日无锡之梅里。
      西汉后期刘向的《列女传》是专门记录西汉以前杰出女性的著作,卷1《周室三母》中有这样一段记载:“太姜者,王季之母,有吕氏之女,太王娶以为妃,生太伯、仲雍、王季,贞顺率导,靡有过失。太王谋事迁徙,必与太美。君子谓太姜广于德教。”这段话对《史记》作了补充,因为《史记》只说太姜是季历的母亲,现在这里说三个儿子都是太姜生的。以往有学者根据《史记》认为太姜是古公的嫡妻,生了季历,而太伯和仲雍不是嫡妻。其实,在幽地时,亶父娶了元妃蒙兀族女君主德姫,生下太伯、仲雍二兄弟。后来又娶了小老婆太姜,生下了季历。太伯、仲雍、季历是同父异母兄弟。
       西汉史籍记录仲雍父母兄弟之间关系的记载是十分详细;记载仲雍与太伯奔吴的虽有不同,但因果原委更加深入;对王位的推让过程也有详细叙述,仲雍在其中所起的作用十分醒目。
仲雍在东汉时形象不断的丰满起来
        对仲雍的记载,在东汉时期记录其生平的文献多了起来,主要是对前代文献进行增补,相关史事更为具体。东汉班固在《汉书·地理志下》记载:“周太王亶父兴岐梁之地,长子大伯,次曰仲雍,少曰公季。公季有圣子昌,大王欲传国焉。大伯、仲雍辞行采药,遂奔荆蛮。公季嗣位,至昌为西伯,受命而王。故孔子美而称曰:‘大伯可谓至德也已矣,三以天下让,民无得而称焉。’谓‘虞仲夷逸,隐居放言,身中清,废中权。’大伯初奔荆蛮,荆蛮归之,号曰句吴。大伯卒,仲雍立,至曾孙周章,而武王克殷,因而封之。” 而班固记载仲雍兄弟俩人奔荆蛮时用了一个借口,是为了采摘药材,这在西汉及以前的记载中是从没有的。班固的记载相对来说是比较简单的,他增加的内容,是力图想把泰伯和仲雍南奔的原因说的更为合情合理。
        东汉初年,赵晔著《吴越春秋》,记载关于吴国的起源追溯到第一任国王泰伯和第二任国王仲雍。书中的记载,不仅与《史记》能互为印证,且描写更为详尽:“古公三子,长曰太伯,次曰仲雍,雍一名吴仲,少曰季历。季历娶妻大任氏,生子昌。昌有圣瑞,古公知昌圣,欲传国以及昌。曰:‘兴王业者,其在昌乎?’因更名曰季历。太伯、仲雍望风知指,曰:‘历者,适也。’知古公欲以国及昌。古公病,二人托名采药于衡山。遂之荆蛮,断发文身,为夷狄之服,示不可用。古公卒,太伯、仲雍归。赴丧毕,还荆蛮。国民君而事之,自号为勾吴。吴人或问:‘何像而为勾吴?’太伯曰:‘吾以伯长居国,绝嗣者也。其当有封者,吴仲也。故自号勾吴,非其方乎?’荆蛮义之,从而归之者千有余家,共立以为勾吴。数年之间,民人殷富。遭殷之末世衰,中国侯王数用兵,恐及于荆蛮,故太伯起城,周三里二百步,外郭三百余里,在西北隅,名曰故吴,人民皆耕田其中。古公病,将卒,令季历让国于太伯,而三让不受。故云:‘太伯三以天下让。’于是季历莅政,……太子发立……天下已安,乃称王,追谥古公为大王,追封太伯于吴。太伯祖卒,葬于梅里平墟。仲雍立,是为吴仲雍。仲雍卒,子季简立,简子叔达,达子周章。”
        此《史记》比《汉书》要细致,增加的内容有几处:一是仲雍兄弟俩理解了父意“望风知指”后有一句对话,“历者,适也”,认为父亲的选择是对的。二是古公生病后兄弟俩认为他的寿命差不多了,于是找了个借口,以替父采药为名到了衡山,然后再到荆蛮之地。三是与《竹书纪年》的记述相同说兄弟俩在父亲死后回家办了丧事,不过两人回到南方后就建立了吴国,自号勾吴。有人问他“凭什么称为勾吴呢”,泰伯说:“我排行老大应该继承君位,却没有儿子能继承我的位子,看来应该受封的是吴仲,所以我把自己的住地称为勾吴,这不是比较合适的比喻。”讲清了“勾吴”这一概念的真实来源。四是泰伯兄弟俩之所以能得到人们的尊敬和拥护,与他们建立的勾吴发展较快有关。同时期北方周代商,战争不断,而南方的吴国却建立起了繁荣的城市,依托城墙,农业生产得到保障。显然,这里突出了仲雍和泰伯俩人不但人品风格较高,而且更为主要的是在南方建立了吴国,发展了农业,建立了城市,为南方的开发作出了巨大的贡献。这是关于仲雍最为系统最为详细的记载。
        同时期还有一些文献谈到了泰伯和仲雍让位的事迹。如同样编于汉章帝时期王充的《论衡》,在卷3《初禀篇》中云:“古公亶甫三子:太伯、仲雍、季历。季历生文王昌。昌在襁褓之中,圣瑞见矣。故古公曰:‘我世当有兴者,其在昌乎!’于是太伯知之,乃辞之吴,文身断发,以让王季。文王受命,谓此时也,天命在人本矣,太王古公见之早也。此犹为未,文王在母身之中已受命也。”王充主要是强调王季的儿子昌很小的时候就受命于天,因此泰伯和仲雍只能不去争王位。卷14《谴告篇》中虽没有专门谈到仲雍,却提出太伯是以采药为名以避王季的,之后在吴立国:“且太王亶父以王季之可立,故易名为历。历者,适也。太伯觉悟,之吴越采药,以避王季。使太王不易季名,而复字之季,太伯岂觉悟以避之哉?”这里的“历者,适也”和到吴越的采药,我们可以看到与《吴越春秋》上的记载特别相像。如果说这段话《论衡》不是来源于《吴越春秋》,那么也可以说它与《吴越春秋》采用了同一来源的材料。又卷23《四讳篇》云:“昔太伯见王季有圣子文王,知太王意欲立之。入吴采药,断发文身,以随吴俗。太王薨,太伯还,王季辟主,太伯再让。王季不听,三让,曰:‘吾之吴越,吴越之俗,断发文身,吾刑余之人,不可为宗庙社稷之主。’王季知不可,权而受之。夫徒不上丘墓,太伯不为主之义也。是谓祭祀不可,非谓柩当葬,身不送也。”《史记》说太伯“文身断发,示不可用”,这里王充进行了深入阐述,认为太伯因为断发了,就说自己是“刑余之人,不可为宗庙社稷之主”。这通话其他的文献未见描述,只是出于王充的笔下。
        至东汉,关于仲雍生平已记载的比较完整。人们在不断地发掘和提炼仲雍和泰伯资料的过程中,渐渐地对细节加以考究,丰富详细。关于仲雍的基本事实,东汉的文献都是认同的,所以主体的部分没有太大的变化,但在细节上却更加充实,人物变得越来越清晰,人物形象越来越丰满。
        随着时间的推移,两汉时期记录仲雍的生平资料越来越详细,各种文献关于仲雍的基本史实都是有依据的,所以他们述说的仲雍事迹还是真实可信,可以参考和引用的。文献对仲雍的记载,可以使我们发现,仲雍的形象从模糊变得清晰起来。由于仲雍与太伯让国奔吴的行为,符合中国传统社会礼让、孝恕的道德标准,长期以来一直受到人们的敬仰和称颂,因而关于他的形象就在不断挖掘。仲雍在历史上的作用是毋庸置疑,对仲雍的道德和思想加以发扬光大我们应该责无旁贷。

       【作者简介】吴美福,男,1956年10月生,福籍赣邑万年县,现定居县城。函授政治学本科学历。2007年任万年县吴姓文化研究协会会长至今年,2013年任江西赣东北吴文化研究中心理事会会长至今,2017年发起闽浙赣吴文化经济促进会。2013年参加发起“泰伯论坛”,多年来,致力于吴氏联谊恳亲,联系、联络各地吴家,走访了绝大多数国内各地宗亲和一部分海外宗亲,首届吴学体系建设研究会发起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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